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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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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具有违规失信行为,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给予处罚并列入政府招标采购中违规失信企业名单。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市政大厦1-8层(24栋)-2层、212、214室
违规失信行为具体情形:
提供虚假资料。
处理结果:
一、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45,937.50元)。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日期:2014-12-25
处罚截至日期:2017-12-24
执法单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