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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芳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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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芳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具有违规失信行为,经大连市财政局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给予处罚并列入政府招标采购中违规失信企业名单。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大连芳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瓦房店市亿达旧物市场
违规失信行为具体情形: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物业资质证书》,经查,不是发证机关核发的。
处理结果: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以千分之五罚款(4684.6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日期:2014-12-15
处罚截至日期:2015-12-14
执法单位:大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