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政府招标采购中违规失信企业>>大连光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光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信息来自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违规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库,本站只做收集整理,详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谢谢!
大连光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具有违规失信行为,经鞍山市财政局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列入政府招标采购中违规失信企业名单。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大连光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20号
违规失信行为具体情形:
与鞍山睿智达成经贸有限公司围标串标。
处理结果:
投标保证金234元不予退还,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从2014年12月10日起,一年内禁止你公司参加鞍山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处罚日期:2014-12-10
处罚截至日期:2015-12-09
执法单位:鞍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