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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斯恰格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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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斯恰格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具有违规失信行为,经浙江省财政厅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处罚并列入政府招标采购中违规失信企业名单。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斯恰格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杭州市学院路50号1幢903室
违规失信行为具体情形:
2014年1月,该公司在获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高教仪器设备及成教自修室设备材料更新项目后(编号HCZB-14018),约请杭州天丰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同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加投标,并由该公司制作投标标书,其他两家公司参与制作、商议,属串标违法行为,且该公司系主要谋划方。2012年12月,在获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电子声像技术专业高教仪器设备及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高教仪器设备项目后(编号HCZB-12598),该公司采用同样的手段约请杭州同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习磊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加投标,以达到增加中标概率的目的,该公司系主要谋划方。另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期间,该公司通过派公司员工隐身就职于其他公司等方式,多次串通有关公司,共同参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政府采购项目并谋取中标。
处理结果:
(一)处以编号HCZB-14018采购项目和编号HCZB-12598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十,即13094元的罚款;(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日期:2014-12-05
处罚截至日期:2016-12-04
执法单位:浙江省财政厅